日本木结构与防火要求—-木材与室内装修限制

日本建筑基准法针对具有加速闪燃(指火灾中室内可燃物因热分解产生易燃气体充斥空间,导致爆燃性火势蔓延的现象)风险的空间,根据用途、规模、结构及开口部条件,强制要求对墙面及天花板室内侧表面采用难燃材料装修。

  • 适用内装限制的特殊建筑物

有关内部装修限制的建筑物的用途、规模等具体要求不同。即使属于受限的特殊建筑等对象的内部装修,其地面及地面以上高度1.2米以下的护墙板部分也不受限制,允许使用普通木材。此外,学校、体育馆等场所,除使用明火的房间、地下室、无窗居室及其避难通道外,均不属于内部装修限制对象,可在室内装饰工程中使用木材。

1.1受限居室
受限居室的内装须使用难燃材料。但地下层/无窗居室/明火使用室的室内装修(含距地面1.2米以下墙裙部分)必须采用准不燃材料。三层及以上用作特殊建筑用途时,天花板须采用准不燃材料。当柱体、檐口、门楣等构件表面积不超过各墙面面积1/10时,不受内装限制约束。

受限居室的内装须使用难燃材料。但地下层/无窗居室/明火使用室的室内装修(含距地面1.2米以下墙裙部分)必须采用准不燃材料。三层及以上用作特殊建筑用途时,天花板须采用准不燃材料。当柱体、檐口、门楣等构件表面积不超过各墙面面积1/10时,不受内装限制约束。

1.2受限走廊区域
受限走廊的天花板及墙面(含墙裙)须采用准不燃材料。逃生楼梯及特别逃生楼梯的基层与面层均须使用不燃材料。

受限走廊的天花板及墙面(含墙裙)须采用准不燃材料。逃生楼梯及特别逃生楼梯的基层与面层均须使用不燃材料。

二、日本防火材料等级体系
• 不燃材料:具备20分钟防火性能
• 准不燃材料:具备10分钟防火性能
• 难燃材料:具备5分钟防火性能
存在材料等级包含关系:不燃材料可替代准不燃/难燃材料,准不燃材料可替代难燃材料。

2.1 日本大臣认证木质材料
经日本国土交通大臣认证的木质材料可作为防火材料使用。通过此类认证材料可实现建筑内装全木质化。

经日本国土交通大臣认证的木质材料可作为防火材料使用。通过此类认证材料可实现建筑内装全木质化。

三、将木质材料更多用于室内装修的方法
方法包括室内天花板采用准不燃基材;使用日本大臣认证的阻燃处理木材;配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;实施疏散安全验证方案。

3.1 层高的小规模区域
建筑面积≤100m²且净高≥3m的居室允许使用木质材料内装。

3.2 天花板采用准不然材料,其他部位采用木制材料
特殊建筑居室中,天花板采用石膏板等准不燃材料时,墙面可实施木质装修,需满足: 表面不得设置助长火焰蔓延的沟槽;板材厚度≥25mm。

将木质材料更多用于室内装修的方法
:使用日本大臣认证的阻燃处理木材。

3.3 消防设备联动应用
设置喷淋系统与排烟设备时,所有功能空间(含走廊)均豁免内装限制,允许全木质装修。仅设置喷淋系统时,天花板采用准不燃材料即可豁免墙面限制。

3.4 疏散安全验证法应用
避难安全验证法通过预测建筑物内(各楼层)人员的疏散行为,将各楼层或整栋建筑因烟雾、气体等导致疏散受阻的时间与火灾时实际疏散所需时间进行对比,以此验证疏散安全性。若通过提高天花板高度、扩大窗户面积等措施能确保使用者安全疏散,则允许在室内装修中使用可燃性木材材料。避难安全验证法具体包含三种类型:区域避难安全验证法、楼层避难安全验证法及全馆避难安全验证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