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标准概要
1.木质结构用螺钉是接合中、大规模木造建筑物的梁、柱、壁等结构部件时使用的螺钉,是结构性能特别优异的螺钉。一般来说,对于木造住宅,不存在专用的螺钉而使用通用的螺钉等,但中、大规模木造建筑物需要可靠地接合结构部件,与通用的螺钉相比,需要开发强度更高的木质结构用螺钉。但是,在本标准制定前,有关该螺钉的产品标准未被标准化,其安全性的保障可否,委托设计者、施工业者的判断。通过本标准的制定,期待使用者等容易判断产品质量。
木质结构用螺钉根据木材的种类、尺寸、接合部位可以使用各种各样的使用方法,因此难以唯一地提供规格和性能。但是,由于性能对于螺钉的选择是不可缺少的,因此在本标准中,根据外观及形状、尺寸的规定仅限于限定性的,规定了根据机械性质的必要性能值。
2.本标准对产品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作了规定。
(1)机械性质
机械性能的试验方法引用JIS A 1503(木质结构用螺钉的试验方法),规定了本标准的性能项目与JIS A 1503的试验项目的关系。表4表示木质结构用螺钉的性能项目与JIS A 1503的关系。

(2)外观及形状、尺寸
外观检查通过目视进行,规定必须符合JIS的项目6.1(外观)。关于形状、尺寸的测定方法,规定采用“JIS B 1071(紧固用零件-精度测定方法)或与其同等以上的方法”进行。
